《福建省消防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陈秉安8月29日介绍,这是一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顺应消防体制改革、充分总结福建省消防工作经验做法的《条例》,对推进福建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据悉,《条例》制定于1996年,先后于2002年、2012年进行修订。近年来福建省火灾形势保持稳定向好的态势,但总体还处于爬坡期、过坎期和脆弱期,火灾仍易发、多发。陈秉安表示,及时修订《条例》,主要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有效应对机制,总结和固化工作经验,补齐制度上的短板和漏洞,更好地适应福建经济社会发展。
8月29日,《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央广网记者 龚雯 摄)
(资料图片)
《条例》共8章73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
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条例》明确了消防部门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首次在法规层面规定了消防工作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消防“三管三必须”原则;确立了“消安委”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实行“全覆盖”监管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社会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就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改进优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
《条例》提出要强化信用监管,授权消防、发改、住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规定了政府应当加强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推广应用智能防控措施,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消控室可以实行单人值班,通过运用先进技术提升监管水平。为加强基层消防治理,还制定了消防安全领域授权执法、委托执法等方面相关的法律依据。
靶向治理火灾防控重点难点
近年来,福建省石化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国重要石化产业基地之一。《条例》针对这一特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相关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现状,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及其场所设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突出强调了物业服务人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针对火灾亡人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情况,明确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对弱势群体进行消防安全登记,加强消防安全帮扶;针对“生命通道”不畅的问题,明确了公安交警、乡镇(街道)、城管和消防部门处理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分工。
聚焦民生热点创新消防治理
消防立法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立法,群众关注的“小事”就是立法的“大事”。《条例》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了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但应当办理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可以优化办理审批手续。同时,为进一步释放文旅产业活力,规定了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古建筑用于经营使用,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制定与保护相匹配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针对福建省民宿业发展迅速的特点,明确属地政府应当加强农家乐、民宿集中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引导建立职业尊崇荣誉体系
《条例》修订还针对消防体制改革,结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职业特点,规定了全省要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人员纳入地方表彰和奖励范围,并加强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优待保障,以激励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