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魔头痛打1岁男婴并扔下25楼,因未成年逃过处罚,如今怎样 焦点要闻
谁能想到呢,一个10岁的小姑娘居然残忍的虐待一个刚满一岁的男童,不仅殴打暴摔,甚至还将他扔下了25楼!
那么现在这个小恶魔处境是怎么样的呢?
2013年12月26日,吴世芳是绝对不会忘记这一天!
【资料图】
原本吴世芳只是推着自己1岁的孙子原原想要去接自己的孙女,就在电梯口,她遇见了一个同样刚进电梯的10岁小女孩李某。
原本吴某打算先将婴儿车搬下来再把孙子接下来的,但是就在她刚下电梯的一瞬间,突然发生了难以想象的事情!
电梯门就在那一瞬间关上了,并且能看见电梯一直上升到了25楼才停下来,吴世芳立刻按下了电梯,还一直在心里安慰自己说,这里面就两个孩子,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可等到电梯降下来之后她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原原!
她急的立刻跑到了25楼去,结果还是没有发现孙子,直到在某个门口发现了李某。
她立刻开始追问孙子的下落,李某一直都在撒谎,但是当时心急的吴世芬根本分辨不出来,所以就在她的陪同下一直寻找着自己的孙子。
而当吴世芬去查看监控的时候李某却悄悄离开了。
就在监控里面,吴某看见了李某对自己孙子实施的暴行:她狠狠将原原丢在地上,不仅对他拳打脚踢又打又骂,甚至还在开门之后将他狠狠扔了出去,原原也就是个1岁的孩子啊!
看到这里的吴世芳心如刀绞,她怎么会想到年仅10岁的孩子皮囊下的灵魂居然是这么的恶毒!
就在这时外面的人传来找到了她的孙子,而出去一看孩子居然倒在血泊中!根据李某后来交代,她把原原带回家又实施了殴打,并且“不小心使他从坠落了”。
据说这个李某自小就被家人溺爱到了无法无天的程度,对自己爷爷奶奶也是非打即骂,但是她父母却是用棍棒教育她,这就导致她心里因为这种畸形教育而变态了。
不过就好在原原最终还是被抢救过来了,而在此期间李某一家居然没人来跟他们道过歉,甚至就在事发之后也急忙搬离了本地!
之后李某父亲还给她改名,使她的成长环境一直都是无忧无虑,而原原却因为她之后一直饱受病痛折磨,这是多讽刺的事实!
【法律知识小科普】
不满14岁的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2岁的完全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12到14岁只有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或者是特别残忍的手段导致他人残疾等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而14到16周岁的只用对八个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负责: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而且不满18岁的不仅不能实施死刑而且还要从轻减轻处罚,这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因为他们的心智并不成熟,所以也不能完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就应该从轻减轻进行处罚。
而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在民法上看来就属于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他们的民事行为都是待定的,需要监护人进行确认或者否认。
而民法上真正是这样规定的: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者是完全不能够掌控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都属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们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且意思表示也不明确,所以就没办法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8岁以上到18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们相对来说能够掌控自己的行为,并且还能有自己的思想,但是还是相对来说并不成熟,所以在对于法律效力上面也是属于待定的。
而18岁以上的成年人思想已经完全成熟了,而且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表示,也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了,所以说他们就可以进行正常的定罪量刑。
根据法律法规来看10岁的孩子应该还在上学,而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最基础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学校受到的教育应该是每个人铭记于心的,所以不能光是家长和社会在法律上做出努力,学校也应该给他们进行普法行为,让孩子从小就知道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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